2024年成都机动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招聘公告(18人)
2024年成都机动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招聘公告(18人)正文
成都机动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一、公司简介
成都机动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31日,是成都市国资委下属的全资国有公司,委托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管理。
公司作为成都市搭建国家级生态环境保护平台的重要载体,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和行业发展,紧跟城市发展战略目标,力争担当行业结构调整的引领者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推动者。
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共建的“国家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与模拟重点实验室(成都基地)” 项目于2023年3月29日建成,已被列为省、市重点项目。该项目的建设旨在填补西部地区汽车排放权威认证空白,抢占国际先进技术研发高地,充分发挥其在汽车研发、排放控制监管和学术交流合作等方面的功能,促进国内乃至全球机动车整车厂商、行业创新骨干和领军人才聚集,加速汽车产业绿色转型,助推产业高端高质发展。
公司不仅要将成都基地打造成为国际领先的专业实验室,还将以专业、开放、共享的姿态和理念,推动政产研学用深度融合,成为汇聚先进科技力量、强化国际交流、提供生态环保规划、孕育创新创业人才的综合平台。将与北京大学张远航院士团队共建“国家环境保护大气臭氧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建设国内领先的机动车排放环境效应模拟与定量评估烟雾箱系统,为国家机动车环境管理提供技术和理论支撑;将与清华大学贺克斌院士团队合作建立院士工作站,开展区域移动源污染物动态演化规律及精准识别等研究,共同建立起移动源健康风险和管控效益评价体系,为精准碳排放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数据支撑,搭建交通环境超算平台,为进一步推进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和城市地区空气质量达标提供科学依据。
成都机动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将以引领产业发展为使命,不断增强企业“带动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在“双碳”背景下,成为产业建圈强链的主引擎,促进产业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
二、招聘岗位
部门 | 岗位 | 人数 |
检测事业部 | 排放检测工程师 | 15 |
科技运营部 | 实验室专员 | 2 |
数据分析专员 | 1 | |
合计 | 18 |
三、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严谨,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满足岗位基本任职资格条件,工作业绩突出,职业素养优良,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强。
3.适应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要求,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的性格特征和身体条件。
4.持国外、境外文凭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在应聘过程中存在瞒报、谎报、虚报信息影响招聘结果公正性的。
8.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
9.应聘人员未通过背景调查或资格审查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所有应聘人员都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职责与任职要求》),并应在入职到岗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五、招聘程序
线上报名—简历筛选及资格初审—笔试/实操考试—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背景调查及资格复审—体检—拟录用人员公示—录用。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8月9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3.报名入口:发送邮件至hr@cdvept.com
4.报名资料:
(1)应聘者按招聘网站要求填写相关简历信息。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各阶段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职称、奖励奖状等证书及原单位历年社保缴费记录或原劳动合同或原单位任职任命文件材料的电子文档(照片或扫描件均可,要求清晰可辨),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院校+专业+姓名+电话”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
(2)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资格。
七、薪酬待遇及福利保障
(一)薪酬待遇
提供同行业具备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水平和富有发展前景的薪酬增长机制。试用期内按公司规定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后根据所在岗位及工作表现确定工资待遇。
(二)全方位的福利保障体系
1.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2.五险两金及商业保险+年度体检+节日礼遇等完备的福利体系。
3.丰富的培训课程+清晰的职业规划等全面的培训体系。
4.全新高质量办公场地:131亩大型园区。
八、工作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
九、纪律要求
(一)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应聘人员,公司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通知,应聘人员需在本次招聘期间保持本人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或填报信息有误造成的后果,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招聘过程中,凡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恕不另行通知,所报资料恕不退回。
(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需对所填报、递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提交,均视同应聘人员对其真实性作出正式承诺。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瞒报、谎报、虚报影响招聘结果公正性信息的或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公司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对于应聘人员所提交或填写资料的真实性验证将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并可在应聘人员入职后持续验证。
(四)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本次公开招聘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凡投递简历人员即视为已知晓并认同本公告全部内容。其他媒体平台转载的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s://sthj.chengdu.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
(七)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应服从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其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的调整。
(八)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九)成都机动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公告所招聘岗位,一经招聘到位,将即时关闭报名渠道。
十、咨询及监督方式
(一)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咨询电话:苏老师 13908077720 (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奉老师 13547822428(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十一、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机动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
成都机动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s://sthj.chengdu.gov.cn/cdhbj/c136862/2024-07/11/content_ec275820e1654f22bba08641690551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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