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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四川巴中市平昌县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4名)

发布:2025-03-04 14:05:22 字号: | | 【 打印 】
\ 四川巴中市平昌县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5年四川巴中市平昌县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在平昌县警务服务中心空缺编制内进行,招聘名额4人,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3月11日(9:00-12:00,14:00-18:00)。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平昌县公安局404办公室(地址:平昌县新华街东段袁三巷12号)笔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 四川巴中市平昌县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关于平昌县2025年面向全县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平昌县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在平昌县警务服务中心空缺编制内进行,招聘名额4人,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平昌县2025年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平昌县公安机关纳入辅警员额管理的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在平昌县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连续满5年以上(含5年)。

  (5)在平昌县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获得3次“优秀”等次。

  凡荣获省、市、县委政府表彰(表扬)奖励的;县级公安机关三、四、五等奖的;市级公安机关及以上表彰(表扬)奖励的每次可等同于1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同一年度有多次表彰(表扬)奖励的,只计算一次。

  (6)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以上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的前一天。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征信不良记录的;

  (5)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民警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管理规定,近五年内,若有一年累计记分达8分及以上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3月11日(9:00-12:00,14:0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平昌县公安局404办公室。(地址:平昌县新华街东段袁三巷12号)

  4.报名资料:①《平昌县2025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粘贴两寸标准证件照);②两寸蓝底免冠标准证件照3张;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历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件、受表彰(表扬)奖励佐证资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即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报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考试范围:《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公安基础知识》。考生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查阅或下载。《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范围主要包括常识应用、言语理解、数理能力、逻辑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内容。

  笔试由平昌县公安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5年3月30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点对点向报考者公布。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面试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昌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招聘计划数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与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如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将通过平昌县人民政府网和“平昌公安”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四)体检

  体检由平昌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五)考察

  由平昌县公安局统筹,政工监督室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及政审,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选聘资格而出现缺额,可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四、公示及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和平昌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报名费用,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相关公告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平昌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登录网站了解最新信息。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均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受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事宜由平昌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六、监督举报电话

  平昌县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组:0827-6222008。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6229822。


  平昌县公安局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scpc.gov.cn/ywdt/gsgg/13985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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