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半年四川乐山市犍为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20名)

四川乐山市犍为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正文
犍为县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310]2025-03-24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县战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规定,犍为县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符合《犍为县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中所需资格条件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材料;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其中:应聘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岗位条件一览表》中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应聘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应聘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犍为县玉津镇天生园街266号)。
4.报名所需材料:
《犍为县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聘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委培、定向培养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视为放弃报名及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行承担。
(二)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开考比例为2:1,同一岗位招聘名额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减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密切关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
2.考核形式:
根据各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考核采用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
(1)若某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20人,由考核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是否笔试。笔试后,根据招聘名额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5倍的,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相关事宜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如无需笔试,直接面试。
(2)若某岗位报名人数未超过20人,直接面试。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3.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
(1)如需笔试的,考核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无需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
(2)面试形式。犍为县融媒体中心剪辑师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30%)+专业技能考核(70%)方式进行;中共犍为县委党校讲师岗位、犍为县普通高中高级中学教师(数学)岗位和犍为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举重教练员岗位采用专业面试方式进行;其余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设定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若考核成绩相同的,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体检人员:
如需笔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无需笔试的,犍为县融媒体中心剪辑师岗位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其余岗位通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
(四)签订协议
确定为体检人员的,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相关事项另行通知。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于2025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到。
(五)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到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放弃。因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核合格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本环节递补1次。
女性应聘者因怀孕申请延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六)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的非应届毕业生进入综合考察环节,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后进入综合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放弃。
对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放弃出现的岗位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应聘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核合格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1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anwei.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有异议取消聘用资格或应聘者放弃出现的岗位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应聘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核合格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1次。
(八)审核确认和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报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审核确认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报到,报到后组织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期满后,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新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犍为县纪委监委:0833-4236177
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0833-4082938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核招聘除首次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和犍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anwei.gov.cn/)发布外,其他事宜均以犍为县人民政府网作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并按要求参加各环节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放弃该环节和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三)应聘者在招聘期间特别是考核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
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0833-4231080;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425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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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6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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