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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简章

发布:2015-06-10 13:44:38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简章已出。本次计划招聘370名工作人员。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 6月16日9:00--- 6月19日17:00。报名入口:2015年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笔试分为教育(含高级技工学校)、卫生二大类,各类均考一科。教育类(含高级技校)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简章公告如下。

  2015年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6月9日讯: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牡丹区事业单位按照2015年公开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4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不限。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教育类
  招聘对象为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应聘高级中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应聘初级中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职业学校教师岗位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卫生类
  应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卫生类岗位者须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
  应聘人员取得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分别放宽至45周岁(1969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和50周岁(1964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3、技校类
  应聘专业理论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还须具有中职或者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应聘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相当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
  应聘人员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分别放宽至45周岁(1969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和50周岁(1964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应聘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者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9年6月16日后出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以及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截止目前服役期满退伍或在校大学生入伍、退伍后复学已取得毕业证,符合牡丹区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牡丹区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岗位
  (一)教育类
  招聘人数共280人,分A、B、C三类岗位:
  A类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210人,其中语文50人、数学50人、英语35人、物理5人、化学5人、历史5人、地理5人、政治5人、生物5人、音乐15人、体育15人、美术15人。
  语文、数学学科小学教师岗位各含“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定向招聘岗位2人,体育学科小学教师岗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2人。
  B类岗位(职业学校教师岗位)10人,其中信息技术4人、服装制版与工艺1人、会计3人、学前教育专业教师2人。
  C类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60人。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带“*”号的为定向招聘岗位人数)。
  (二)卫生类
  招聘人数共70人,分D、E、F三类岗位:
  D类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卫生类岗位)19人,其中内科学4人、肿瘤学2人、肿瘤学(放疗方向)1人、外科学3人、妇产科学2人、中医内科学2人、儿科学1人、针灸推拿学1人、精神卫生学1人,放射诊断学2人。
  E类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卫生类岗位)21人,其中临床医学13人、中医学4人、放射诊断学2人、医学信息工程1人、超声诊断学1人。
  F类岗位(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卫生类岗位)30人,其中临床医学16人、中医学6人、医学影像学6人、麻醉学2人。
  招聘岗位要求、人数详见附件2。
  (三)技校类
  招聘人数共20人,分G、H二类岗位:
  G类岗位(专业理论教师岗位)11人,其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机械制造2人、汽车检测与维修2人、电子商务1人。
  H类岗位(实习指导教师岗位)9人,其中汽车检测与维修4人、数控加工2人、焊接技术1人、电气技术1人、钳工技术1人。
  招聘岗位要求、人数详见附件3。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3倍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教育类调整到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最高的A类岗位,卫生类调整到E类临床医学岗位,技校类调整到同类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最高的岗位。
  卫生类紧缺急需岗位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招聘。
  三、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相结合的方式。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 2015年 6月16日9:00--- 6月19日17:00
  查询时间: 2015年 6月17日9:00--- 6月21日17:00
  报名网址:http://www.hzrsks.gov.cn/(菏泽人事考试网)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通过后,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单位初审
  审查时间:2015年 6月16日9:00--6月20日17: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5年6月17日9:00--6月2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菏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用银联卡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 “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 2015年6月21日17:00前及时与牡丹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3966087)。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以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5年6月30日9:00- 7月4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于2015年6月18 日—19日工作时间到牡丹区人事考试中心(菏泽市解放南街366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须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费用。
  (四)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教育类
  应聘人员须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者,可不提交教师资格证。
  2、卫生类
  未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应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卫生类岗位人员还须提交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
  3、技校类
  未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应聘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还须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按时领取就业报到证应聘的,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大学生村官要出具招聘合同,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要出具团省委认定的有关材料。
  报考定向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加盖牡丹区人武部退役专用章的《退伍证》。
  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本招聘岗位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分为教育(含高级技工学校)、卫生二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教育类(含高级技校):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新课程基本理论、教学案例分析、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等。
  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系统解剖学、诊断学、内科学、药理学及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道德的基本要求等。
  笔试采取全市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试题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
  笔试时间:2015年7月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菏泽人事考试网和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 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划线,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定向招聘人员按定向招聘岗位、人数分别单独划线;定向招聘人数与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将招聘计划调整为本岗位非定向招聘岗位;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享受单独划线的招聘政策)。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在菏泽人事考试网和牡丹区政府网上公布,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本人。
  面试由区组织、人社部门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加面试等多种形式进行,具体方式和内容由区组织、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确定。
  1、取得面试资格人员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同时按有关规定缴纳面试费。
  2、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不能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3、面试结束后,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4、按照菏泽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区招聘主管机关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在此基础上,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总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并公示。
  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六、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核其应聘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写出考察报告,签署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查备案。考察合格人员予以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教师岗位的考察合格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应聘其他岗位的考察合格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确立人事关系,纳入编制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的所有公告均在菏泽人事考试网(www.hzrsks.gov.cn)和牡丹区政府网(http://www.mudan.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监督电话:0530-396605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0-3966087 (区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530-3966052
  0530-5685872 (区教育局)
  0530-6208991 (区卫计委)
  0530-3966307 (菏泽高级技工学校)
  附件:
  1、2015年牡丹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人数明细表.xls
  2、2015年牡丹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要求、人数明细表.xls
  3、2015年菏泽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要求、人数明细表.xls
  4、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中共菏泽市牡丹区委组织部
  菏泽市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