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滨州学院招聘30人简章
2015年滨州学院招聘简章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30名工作人员。报名方式:邮件报名。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滨州学院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2015年滨州学院招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滨州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中国古代著名军事家“兵圣”孙武的故乡、渤海之滨、富饶美丽的黄河三角洲腹地现代生态园林型城市——滨州市。学校校园占地1970亩,校舍面积4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2.81亿元;面向全国22个省(区、市)招生,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8900人,继续教育(远程教育)在校生20000余人;学校设有21个系(院),54个本科专业、44个专科专业;2012年被批准为山东省第二批省级教师教育基地,与中国科学院、山东大学等21家单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有2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拥有9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基地)、2个省级科普教育基地、3个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基地)和17个市厅级创新平台;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77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35人,教授、副教授251人;现有国家“千人计划”特聘教授1名、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教学团队4个、山东省教学名师7人、山东省优秀教师6名、山东省高校首席专家2人;学校坚持走特色办学之路,精心打造飞行技术和黄河三角洲生态、黄河三角洲文化、孙子文化研究等特色品牌;学校不断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美国Alpha大学联盟、法国西布列塔尼大学、法国管理商务与金融高等学校、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伦敦商学院、澳大利亚南澳大学、韩国汉阳大学等21所高校建立合作交流关系。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5、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6、符合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它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滨州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bz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滨州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上述文件及个人简历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至bzu_hr@163.com(以“应聘岗位_专业_学位_姓名_毕业院校”格式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滨州学院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复审携带材料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能够于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阶段提供;⑤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成绩单(含硕士研究生阶段);⑦有本人签名的《滨州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⑧个人简历及证明本人专业能力和荣誉的证书复印件。
请将以上材料纸版按序号排序提交,其中,材料①-⑥合并装订1份,材料⑦与材料⑧合并装订9份。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具有博士学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主要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需要,采取调阅档案、函调证明、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学历背景、学术水平、发展潜力和综合素质(职业道德、集体意识、团队精神、纪律观念等)。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省、市标准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人:申保忠 张 鹏
联系电话:0543-319003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