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日照岚山区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审查通知
2015年日照岚山区公务员招考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通知
按照2015年度日照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程序,定于下周对纳入岚山区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请各位入围考生按照招考公告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一、请各位考生于下周一致电0633-2619387,留下联系方式。如有放弃面试资格者,请提前联系,并于下周一到岚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档案室(岚山区岚山中路41号日照银行岚山支行515室)提交书面放弃声明。
二、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面试资格审核时间:7月1日至3日
具体时间安排为:
7月1日审核: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基层工商所、基层食药所、区司法局
7月2日审核:各乡镇街道
7月3日审核:行政执法大队、党史研究室、供销联社
面试资格审核地点:岚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岚山区岚山中路41号日照银行506室)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需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详见《2015年日照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及面试费70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通知单》需于面试前两天另行领取,请及时关注岚山人社局网站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
2015年6月26日
附: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向用人部门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除需向用人部门提交《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外,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资格审查时学历学位证书已经发放的要一并提供),其中大学专科毕业生还要提供户口簿。
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5年5月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大学专科毕业生提供);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经用人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其中已经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报名前要经过所在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上述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说明其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限(时间具体到月份),其中,因借调(帮助工作)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应单独标明,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年限。
报考乡镇机关(不含街道办事处)不限专业、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的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进入面试的,要出具毕业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用人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此外,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