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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菏泽市鄄城县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公告(55名)

发布:2015-07-08 11:25:33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菏泽市鄄城县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55名工作人员。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周六、周日除外)。报名地点:鄄城县人才服务中心(孙膑南路76号县人社局一楼)。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菏泽市鄄城县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菏泽市鄄城县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公告(55名)
  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计划:55名。其中,教育系统25名,卫生系统10名,其它县直事业单位20名。教育、卫生系统具体招聘单位、计划、岗位见附表。其它县直事业单位专业不集中,具体招聘单位、计划、岗位没有在附表中列出,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根据面试分数,择优聘用到相关单位。
  报名结束后,县招聘领导小组可根据报名情况对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进行调整,调整的计划在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审核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所从事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健康。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教育系统单位的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国外研究生需经教育部认证。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2015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四)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鄄城县人才服务中心(孙膑南路76号县人社局一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4、报名办法:
  (1)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未取得毕业证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二代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教育系统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卫生系统及其他县直事业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费用每人70元。
  六、考察体检
  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
  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进行考察,并对有关证件、档案等材料进行审核。
  教育系统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证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卫生系统及其他县直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方法及待遇
  根据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crsj.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在所工作单位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并写入聘用合同,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人员编制管理。
  八、监督检查
  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将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县纪委、监察局将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招聘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鄄城县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干扰招聘工作,构成犯罪的,由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九、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0-2421548 、2421539
  咨询电话:0530-2415361(鄄城县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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