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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青岛市黄岛区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招录简章(116名)

发布:2015-07-15 13:31:24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青岛市黄岛区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招录简章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116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号楼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原胶南市灵山路59号)。考试内容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综合知识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16年山东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青岛市黄岛区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招录简章发布如下。
  2015年青岛市黄岛区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招录简章(116名)
  受黄岛区畜牧兽医局委托,从现有村级动物防疫员中公开招录镇(街道)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协管员(简称“防疫安全协管员”)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动物防疫、畜产品监管等工作;
  (三)有责任心、正义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分配;
  (四) 女性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男性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2014年12月底至今在岗(以2014年12月底村级动物防疫员误工补贴发放名册为准;2015年新调整人员须是经所在镇(街)政府推荐备案并参加过防疫员培训和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六)具有一定的动物防疫、检疫能力和计算机熟练操作技能;
  (七)以下六类人员将不接受报名:
  1、受到刑事和治安处罚的;
  2、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6、患有碍畜产品安全疾病的。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
  1、考生登录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huangdao.gov.cn)和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dhrss.gov.cn)查看报考简章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须经所在镇(街)政府推荐盖章。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号楼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原胶南市灵山路59号)
  报名电话:86113230 18661739091
  4、所需资料: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获得的青岛市、黄岛区(含原胶南市、开发区)优秀村级动物防疫员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镇(街)政府推荐盖章的《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式两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4张(背面书写姓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各一份。现场报名时收取报名费50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试
  公开招录考试由青岛汇川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7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名时现场发放准考证)
  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综合知识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专业知识考察考生的动物防疫、检疫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四)加分项目
  获得青岛市、黄岛区(含原胶南市、开发区)优秀村级动物防疫员分别加计10分、5分;任村级动物防疫员每满一年加计2分。
  根据综合成绩(考试得分+加分项目得分)按招录人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若计划数最末一名有同分现象以加分项得高分者优先,若加分项得分相同,工作年限长者优先,若再一致,则加试面试确定。考试结束后次日考试成绩在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dhrss.gov.cn)公示。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青岛汇川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选任或取消选任。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依照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录用人员名单在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dhrss.gov.cn)进行公示。
  (七)录用
  录用人员与青岛汇川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制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限3年(含试用期)。
  三、工资待遇
  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待遇根据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确定的标准,由用工单位根据日常管理和考核结果等确定具体发放数额,由劳务派遣单位发放。
  四、其他
  (一)录用人员必须服从跨镇(街)统一分配工作,原则上按本镇(街)录用人员综合成绩先后排序优先安排在本镇(街)工作,对未能安排本镇(街)工作又不服从分配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录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取消录取资格。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简章由青岛汇川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6113230 1866173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