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5年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已公布,报名时间:2015年11月5日9:00至11月11日16:00。地址:泰安市南高新技术开发区凤天路999号山东医药技师学院人事处。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公布如下。
2015年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办学校,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为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是一所集高技能人才培养、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就业创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院校。学院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办学层次逐步提升,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先后被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确认为“国家和山东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医药行业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山东省三星级科普教育基地”、“山东省就业创业培训省级定点培训机构”,“山东泰山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学院现占地面积500多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在校生9000余人。设有山东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泰安函授站、山东中医药大学及泰山医学院教学基地、国家中医药特种工种鉴定站、山东省医药行业第一职业技能鉴定所。
学院现有教职工300多人,其中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71人,有60多名教师先后荣获国家级或省级“优秀教师”、“教学能手”、“职业教育先进个人”等称号。
学院专业设置齐全,开设中药、药品营销、制药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等五大类近三十个专业。其中,中药、中药制药专业被认定为山东省技工院校百强专业。学院教学、实训设施齐全,设备先进,建有符合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GMP实训车间,化学、生物制药车间、中药炮制车间、模拟中西药房等校内实训场所,配有先进的药品食品检测设施设备,中药文化博物馆收集并馆藏中药标本22000余份,是省内中药标本最全、内容最丰富的科普教育基地。
学院在就业上追求高质量、高稳定、高待遇,与全国上百家知名医药企业签署了实习就业协议,学生提前一年带薪实习,历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均为100%。毕业生近70000人,遍及国内各级各类大中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院和基层医药服务网点,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2015年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条件要求的证书均须在2015年11月4日前取得。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医药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yyjsx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内登陆学院网站下载填写《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由本人或书面委托他人带好相关报名材料到学院人事处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5日9:00至11月11日16:00。
报名地址:泰安市南高新技术开发区凤天路999号山东医药技师学院人事处(办公楼E405房间)。
报名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的还需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6张,并提交电子版。
报名联系电话:0538-8941679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于2015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5年11月15日16:0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人事处领取准考证并看考场。应聘人员须确保电话畅通,逾期未领取或联系不上的,视为弃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1:3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取消及核减计划于11月12日至11月14日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中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规定专业的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笔试结束3天后,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同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及面试有关事宜,应聘人员须确保电话畅通。在面试前一天仍未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规定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知识现场答辩形式进行,时间30分钟,内容由学院统一指定。专业答辩内容涉及各岗位相关业务知识及实践技能方面知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学科背景、业务能力、实践技能等方面知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我院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上述办法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采取专人实地调查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立场、思想品德及在原单位(学校)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
体检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聘人员可以申请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单位进行,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538-894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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