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潍坊寿光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合同制人员简章(50名)
2016年潍坊寿光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合同制人员简章(5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1月8日-1月9日两天,地点:寿光市妇幼保健院14楼会议室,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潍坊寿光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合同制人员简章(50名)公布如下。
2016年潍坊寿光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合同制人员简章(50名)
一、医院基本情况
寿光市妇幼保健院以诊疗妇、产、儿、新生儿、外、乳腺外科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杂病为重点,集医疗、保健、预防、教学、科研、健康教育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现有46个科室,职工437人,其中医、护、技388人,拥有乳腺全容积成像系统、日本奥林巴斯宫腔镜、德国狼牌腹腔镜、美国GE-V730四维彩超等大、中型医疗设备百余台/件。现综合大楼,建筑面积达2.3万平方米,设有高、中、低档病房,设床位200张,可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需求。
市妇幼保健院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为导向,倡导“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发展思路,以“拓宽服务范围、立足专科特色、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结合实际,发展大保健模式,围绕人的生命周期开展全程服务,成立了围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医技保障部、行政后勤部,进一步整合了全院优势资源,实现了临床与保健科室之间的优势互补,让妇女儿童就诊、保健更专业化和细致化。
今年租赁原行政审批中心大楼,用于妇女儿童保健发展需求,预计年底改造完工,急需工作人员5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体检时提供。
(四)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寿光市妇幼保健院2015年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网站、报纸、电台等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6年1月8日—1月9日两天
每天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寿光市妇幼保健院14楼会议室
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张一寸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写上个人姓名)、《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寿光市妇幼保健院招考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审查结果与考试时间、注意事项于报名结束后两日内在寿光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示。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为报考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逾期不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时间及考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笔试结束后两日内在寿光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除护理岗位采用面试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组织外,其余岗位只采用面试答辩方式组织。面试执行回避制度。
笔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所报岗位,以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1)面试答辩
面试答辩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和所学专业知识,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答辩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专业技能测试
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基本技能,方式为现场操作等。技能操作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
面试答辩、专业技能测试均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结束后,按面试答辩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6的比例百分制合成面试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五)确定人选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的,单位可根据业务需求,择优录用。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对各岗位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
(七)公示
考试及体检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医院办理录用手续。
(八)聘用
经招录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标准缴纳五险。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对个人提交的资料负全责,若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解聘。
2、如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根据考试成绩顺序递补。
3、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寿光市妇幼保健院聘用制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5192586 15169510001
寿光市妇幼保健院网址: www.sgfybj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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