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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营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发布:2016-02-02 09:16:40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东营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已公布,山东公务员网考试网现将2016年东营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公布如下。
  东营市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全国“985”和“211”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为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他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为主要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选调专业
  不限专业。
  三、职位需求
  需求研究生职位的县(区)包括:河口区、广饶县、利津县,其中河口区、广饶县仅限硕士研究生。
  四、咨询电话及传真
  0546-8380011    8380049(传真)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201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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