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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烟台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发布:2016-02-02 09:18:05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烟台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已公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烟台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公布如下。
  烟台市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非全国“985”和“211”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是主要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选调专业
  本科生重点选调: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研究生重点选调:经济学,文学,工学,管理学。
  三、职位需求
  需求研究生职位的县级市包括:蓬莱市、龙口市、招远市,均仅限硕士研究生。
  四、咨询电话及传真
  0535-6789092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201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