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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日照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发布:2016-02-02 09:24:41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日照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已公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日照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公布如下。
  日照市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二、选调专业
  全国“985”和“211”高校应届毕业生不限专业。其他高校应届毕业生选调专业为:
  本科生: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中的教育学类,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研究生: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中的教育学类、心理学类,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三、职位需求
  需求研究生职位的县(区)包括:莒县、五莲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咨询电话及传真
  0633-7988151   8781210(传真)
  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
  201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