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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聊城冠县公安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2017-09-01 00:00:0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聊城冠县公安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9月6日(上 午:8 :00——11:30,下 午:14:30——18:00).报名地点:冠县公安局一楼(冠宜春东路与兴华路交叉口)。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聊城冠县公安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打造公安工作升级版,全力提升服务全县中心工作能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聘用制工作人员,其中合成作战指挥中心10名,刑侦技术室7名,执法办案中心2名,宣传科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组织观念强,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二)男性,聊城市常住户口,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0年9月4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计算机、临床医学、法医学、生物工程、刑事侦察或刑事科学技术、法学、视频编辑专业的毕业生;
  (四)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不超过90千克;
  (五)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年龄、学历等方面放宽聘用条件:
  1.在计算机领域相关的编程大赛获奖、专业期刊发表文章或者有发明专利等;有一定项目经验,熟悉软件工程开发流程;具备专业领域的计算机知识和技能,如搜索引擎、数据挖掘、多媒体、云计算、分布式系统等。
  2.熟悉生物化学、医学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生物统计学等医学、生物学基础课程;熟悉生物学或医学实验室基本操作。
  3.取得国家司法考试资格。
  4.在国家级报刊、新闻媒体发表发表过文章或制作编辑的影视片取得省级以上荣誉。
  5.具有适应以上四类工作岗位特殊技能的其他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9月6日
  上 午:8 :00——11:30
  下 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冠县公安局一楼(冠宜春东路与兴华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635-7173051
  联 系 人:曹警官 13863525022
  张警官13863595588
  报考人员携带以下材料报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同底版近期1寸、2寸免冠彩色照片各4张,身份证、户口本(索引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及复印件1份,有专业特长或取得相关成绩、荣誉的需出具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报名时,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内容、方法、时间
  考试分为面试、笔试、体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面试、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2:6:2的比例计算。面试、笔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表现、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测试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能测试:分为4×10往返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和1000米四项,分别按照2:2:2:4的比例计算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六),具有特殊专业技能人员,经专家审核证件(书)后,通过技能展示,视情况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10分。
  四、政审体检
  (一)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考核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考核政审工作人员的组成、考核政审的内容及要求、考核政审的办法,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规定执行。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
  五、聘用及待遇
  对政审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与单位签订三年的聘用合同,并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由县公安局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本县事业单位同类在编人员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企业养老及其它社会保险,同时,单位按规定发放制式服装。
  六、本简章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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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