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招录警务辅助人员50人公告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50名,从事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工作。
一、招录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工作;
2、必须为男性;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斜视、无色盲、无纹身、无吸毒史、无传染性疾病,身高170厘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至25周岁,退伍军人可放宽至28周岁;
6、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曾在公安机关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或者道德败坏的;
6、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7、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形。
二、工作职责
警务辅助人员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辅助力量,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在民警指挥和监督下开展下列辅助性工作:
1、巡逻执勤、疏导指挥交通、劝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2、遇有交通事故发生时,保护事故现场,协助抢救伤者和控制肇事人员;
3、对事故车、故障车、违法车和嫌疑车进行拍照取证或清拖;
4、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5、热心服务群众,耐心解答群众询问,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6、协助民警完成其他工作。
三、招录程序
本着“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自愿报名,经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合格后,综合面试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名单。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于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9日,携带相关材料到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综合科政工办公室填写报名登记表,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本人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退伍军人还须持退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本人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后,由大队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组织面试,主要考查报名对象的综合素质。
(三)笔试
面试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只考一科,不指定教材。主要考查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及综合写作等基础性知识。
(四)体检
根据面试、笔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报告交大队综合科政工办公室备案。
(五)试用
由大队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被录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即进入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
(六)培训考核及录用
试用期内,大队将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完成并经考核合格后与临沂市春风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到我大队工作。
四、待遇
1、工资标准不低于国家最低工资标准。
2、试用期内发给试用期工资。
3、工资按月支付,大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警务辅助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4、警务辅助人员享受相应的人身意外保险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报名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天津路28号
联系电话:(手机)17806163012 (座机)7305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