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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营市河口区湖滨新区治安管理办公室招聘辅警队员简章

发布:2017-10-12 19:29:52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东营市河口区湖滨新区治安管理办公室招聘辅警队员简章发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东营市河口区湖滨新区治安管理办公室招聘辅警队员简章
  为了保障河口区湖滨新区治安管理办公室正常执法、执勤及巡逻需要,河口区湖滨新区治安管理办公室委托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3人。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道德品德好,有正义感;
  2、性别: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
  4、身体素质好,体态匀称,相貌端正,语言表达无障碍,裸眼视力不低于0.6,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5、高中以上学历;
  6、中共党员、有特长(驾驶、游泳、文秘、艺术、口才等)、退伍军人、高学历、有相关实践经验等作为优先录用条件)
  二、工作内容:值守、巡逻、救助、服务群众及协助民警执行与公安工作有关的任务。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30日上午8:00-2017年10月10日下午5:00(节假日休息)
  报名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户籍证明)三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报名地点: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河口区海盛路26号,河口采油三矿对面)
  3、报名费60元
  4、考试方法:报考人员根据报名岗位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办法
  经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照劳务派遣的方式办理用工手续。
  五、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工资4000元∕月(含五险)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合同。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及解释,请咨询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546——8666728
  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