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日照市岚山区专项公益性岗位常态化招聘公告
2017日照市岚山区专项公益性岗位常态化招聘公告
根据《日照市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有关规定,现将日照市岚山区2017年专项公益性岗位常态化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由安置部门安排工作后失业、待岗的退役士兵和在安置部门领取自谋职业金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
应聘人员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参加岚山区专项公益性岗位选岗已上岗,后因本人原因放弃该岗位的,不予参加专项公益性岗位常态化招聘报名。
二、岗位设置
待2017年日照市岚山区第三批专项公益性岗位选岗结束后,将日照市岚山区2017年专项公益性岗位常态化招聘岗位明细在岚山人社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
三、招聘方式
(一)资格确认。申请人首先到区民政局(105室)进行资格确认,符合条件的填写《专项公益性岗位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报名选岗。招聘时间自2017年10月19日上午8:30开始,选岗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申请人持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专项公益性岗位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区人力资源市场4号窗口报名并选岗,现场登记,现场选岗,报名登记顺序即为选岗顺序。岗位信息根据选岗情况动态变化,依次递减,直至全部剩余岗位选择完毕,人员上岗。
(三)报到上岗。申请人选岗后持《专项公益性岗位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合同上岗。
四、有关要求
(一)整个招聘工作要确保资格确认及选岗定岗工作公正、公开、公平,严格按照程序执行。
(二)选岗人员选岗并签订劳动合同后不按时报到上岗的,视为个人放弃资格,今后不再作为专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三)安置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对存在不按时到岗、无法完成岗位职责、不服从工作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等行为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今后不再作为专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四)用人单位要对已报到人员及时安排工作岗位及相应职责,建立健全考核等管理制度,履行主体管理责任。
报名选岗电话:0633—2616759 联系人:陈云
资格确认电话:0633—2628012 联系人:王晖
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岚山区民政局
日照市岚山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