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枣庄市中区区直公立医院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9:00—10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10月25日11:00—10月28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www.zzszq.gov.cn)进行报名,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且需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枣庄市市中区区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考职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10月25日11:00—10月28日16:00
枣庄市市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10月25日11:00—10月2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11月13日9:00—11月18日9:0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枣庄市市中区区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区直公立医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此类报考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7年10月27日9:00—16:00到枣庄市市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室(枣庄市市中区青檀北路 145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在网上确认。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急需紧缺中高级岗位和急需紧缺高层次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可不受此比例限制),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急需紧缺中高级岗位、急需紧缺高层次研究生学历岗位的人员,不进行笔试,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材料: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枣庄市市中区区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区直公立医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及岗位汇总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并进行学历认证,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为准。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现场交纳面试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