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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发布:2018-05-17 14:45:04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23日。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聘用制书记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聘用制书记员16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二)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技能;
  (五)身体健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配偶、父母在济南市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以及按照规定应当回避的,不予招聘。
  三、工资待遇
  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月工资一般不低于3800元(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23日。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人员用微信扫描报名二维码,进入报名页面,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完成报名。
  3、资格审查。招聘机关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技能测试。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速录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技能测试标准:使用五笔输入法或亚伟速录输入法(不得使用拼音输入法),看打录入每分钟不低于100字,正确率达到90%以上;听打录入(播音速度)每分钟不低于100字,正确率达到90%以上。
  技能测试时,报考人员自带笔记本电脑(安装测试用的输入法)和电源插排。
  (三)面试。组织通过技能测试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通过测试人数较多,按照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通过测试人数较少,则适当降低测试标准或核减招聘数量。
  (四)体检与政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确定递补人选。体检合格的,由中院政治部组织进行政审。
  (五)聘用。体检与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本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31-89257991
  (三)本公告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1-89257399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