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青岛城阳区中小学校选聘骨干教师公告
2019年青岛城阳区中小学校选聘骨干教师公告已公布,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8月20日—8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研究指导中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9年青岛市城阳区中小学校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9年青岛市城阳区中小学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骨干教师15人(具体学科岗位数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不含城阳区)具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在职教师。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八)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从事一线教学5年以上且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九)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十)应聘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教育综合性或教学类荣誉称号,或取得区县级及以上优质课比赛、教学技能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等次,或出示过区县级及以上公开课;
(十一)应聘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教育综合性或教学类荣誉称号,或取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课比赛、教学技能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等次,或出示过地市级及以上公开课。
应聘人员须经区(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或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8月20日—8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研究指导中心。
具体办法和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下载并完整、如实填写《2019年青岛市城阳区中小学校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亲笔签字)、《2019年青岛市城阳区中小学校公开选聘骨干教师诚信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字),并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表、承诺书及本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及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在2019年8月20日前取得)以及区(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单位所在地编制部门出具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证明(经选聘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选聘单位安排专人按照选聘公告公布的选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选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岗位,相应取消或核减选聘计划。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在城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严格按照面试方案组织实施。根据选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考试时间共15分钟(说课10分钟、答辩5分钟),说课准备时间30分钟。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按现场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成绩核算
考试由7名考官组成的考官组现场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它得分平均值计算考试成绩。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体检
根据成绩,分选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试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学历、教龄、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获得的荣誉称号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调动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选择聘用单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被聘用人员在城阳区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已在原事业单位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被聘用后,需办理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手续,待审批后,根据聘用单位岗位情况,原则上聘用原专业技术职务。
八、纪律
公开选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选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保持联络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公开选聘相关信息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上予以公布。
3.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32-87868743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9日
关键词: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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