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滨州无棣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73人)
2019年滨州无棣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73人)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9:00—9月25日16:00,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山东公务员考试用书也适用于《公共基础知识》科目备考复习。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上午 9:00—11:30。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9年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等文件规定,经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备案,现将2019年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条件对年龄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学位及其他条件(见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无棣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在滨州服务或滨州生源(高考时户籍为滨州)在外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年、2016年招募人员)应聘的,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定向岗位(招聘岗位表中注明“定向岗位”);从无棣县入伍的或无棣籍(须2019年9月23日及之前落户)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应聘定向岗位的要求详见附件2),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定向岗位(招聘岗位表中注明“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参加定向岗位招聘的,须为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的),具有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以上学历,无棣县内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在职社区(村)党组织书记。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县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条件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2。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条件要求等见《2019年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招聘岗位为综合类(岗位代码A开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9:00—9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9月23日11:00—9月26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无棣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di.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审核部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在相应栏中注明。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应聘有专业要求岗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应与本简章岗位设置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相符。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应聘人员信息填报不准确、不齐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9月23日11:00—9月26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9月23日11:00—9月26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于2019年10月14日9:00—10月19日9:3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名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9年9月25日14:30—18︰00到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棣县新区政务中心0524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笔试参加全省统考,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上午 9:00—11:30
考生必须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五、面试现场资格审查
经笔试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按要求进行面试现场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见网站公告。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由本人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网站公布。
六、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时间、地点、方法等具体事宜见网上公告。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七、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县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应聘人员须体能素质测评合格)。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各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应聘,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同时为保持队伍的稳定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文件规定,镇事业单位岗位的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无棣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di.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43-6780997
岗位条件咨询各招聘单位(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1。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
关键词: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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