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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威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45人)

发布:2022-11-09 14:34:15 字号: | | 【 打印 】
\2022年威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2年威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备考可参考事业单位通用课程
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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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威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2022年威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2022年威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岗位

  公开选聘岗位为威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八级及以下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2022年威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威海市各区市(含高区、经区、临港区、南海新区,下同)事业单位中聘用在八级及以下管理岗位、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不含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中央机关、省直部门设在威海市的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市直部门设在各区市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3.市直和中央、省驻威市级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面向全市选聘的岗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应在我市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应在现单位服务满2年。

  4.除岗位另有要求外,参加九级管理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公开选聘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以后出生),其中现聘八级管理岗位和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报考岗位等级为八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中级及以下(含十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1月,现任职务(现聘岗位)以报名时的任职(聘用岗位)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或任职试用期,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或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等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选聘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规定,坚持“凡进必审”,将档案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档案材料或相关信息有影响使用的,终止选聘工作程序。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选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对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选聘单位联系。公开选聘单位、岗位、计划、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岗位汇总表》。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步骤如下:

  1.个人申请。个人根据公告、岗位汇总表、报考指南和本人实际情况,确定拟报考岗位,填写《2022年威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3),报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审核,每人限报1个岗位。

  2.组织推荐。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单位)工作和人员队伍建设实际,结合报名人员现实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对本部门(单位)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推荐,并于11月11日16:00前将拟推荐人选汇总后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区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于11月14日16:00前将本地区推荐人员汇总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推荐审核单位要切实履行推荐把关责任,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报名。

  3.网上申报。经组织推荐的报名人员,于11月15日9:00—11月16日16:00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hai.gov.cn),进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登录2022年威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申报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系统注册,上传个人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报名人员在通过资格审查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未经组织推荐的人员,不得进行申报。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选聘单位结合组织推荐情况,对报名人员的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2年11月15日10:00至11月17日16:00期间登录申报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选聘要求的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选聘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岗位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选聘单位均可取消其选聘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情形的,终止其选聘程序。

  (四)网上缴费

  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于2022年11月15日10:00至11月18日11:00登录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各岗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选聘岗位,原则上按比例核减计划或取消岗位。对资格条件或要求特殊的岗位,经选聘单位研究并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也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被取消选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再改报岗位的,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 考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2. 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确定,以公告形式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hai.gov.cn)上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行程码等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选聘计划和考试情况,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可在成绩公布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选聘岗位和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与选聘岗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岗位,取消选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选聘部门(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诚信承诺书》以及选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等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同一岗位出现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确定考察对象。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1.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派出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事业单位。考察组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生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推荐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2.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结合岗位要求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

  3.递补。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可以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选聘单位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选聘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如疫情防控形势有需要,将视情况调整选聘安排,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选聘监督电话:0631-5190828  0631-5231235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31-5205361

  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7日

  文章来源:http://rsj.weihai.gov.cn/art/2022/11/7/art_45569_3136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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