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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1人)

发布:2023-02-16 17:05:24 字号: | | 【 打印 】
\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摘要

  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已公布,报名时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备考可参考
2023年山东事业单位课程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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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正文

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人(详见附件1《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青岛西海岸新区正式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青岛西海岸新区之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应聘,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限以下人员应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回学校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在青岛市应征入伍或青岛籍,服现役满2年(含)以上。

  属于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1)退役后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士兵;(2)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后两年内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按照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含《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者,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工作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网上初审及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简章、《计划表》。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招聘岗位和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电话咨询。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选择“专题专栏”中“事业单位招聘”专栏,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可在2023年2月21日9:00至2月25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4)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1)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2月21日11:00至2月2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确定初审结果。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3年2月25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2月25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确认

  (1)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2)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须于2023年2月27日16:00前,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网上缴费后,2023年2月27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hdqrsjgbk@sina.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2023年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证明材料包括: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3)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将予以公告。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3年3月14日9:00至3月18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笔试准考证须保存到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含《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202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须在2023年2月21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时提供。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审查其就业(聘用)登记备案、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工作经历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工作年限均截止2023年2月21日)。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材料,并作出在考察前可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

  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定西、陇南籍脱贫家庭择业期(2021年、2022年、2023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面向定西市、陇南市户籍脱贫家庭户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含首页、索引页、个人页)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在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经批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以及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只考综合类笔试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具体以公布的面试方案为准)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等能力。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面试方案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三)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并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区事业单位的资格。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有关说明

  1、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方案等信息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上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联络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政策咨询电话:15712726537(公开招聘期间开通)

  监督电话:0532-86871345

  请在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拨打以上电话。

  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xihaian.gov.cn/zwfw/zdfwlyzl/rsks/sydw/202302/t20230216_68584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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