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简章
枣庄市薛城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简章摘要
枣庄市薛城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简章已公布,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5月17日16:00。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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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薛城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简章正文
枣庄市薛城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简章
为加强我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力量建设,有力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非在编工作人员)1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共15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养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身体健康,能适应应急管理工作,抗压能力强,能应对紧急突发工作,以及一线现场和夜班工作,能接受经常性加班,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工作认真,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日常办公操作;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须在2024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5月11日<含>前取得);
5、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6、在职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8、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①现役军人;②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③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人员;④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人员;⑤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⑥有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⑦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人员;⑧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⑨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员;⑩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9、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1、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5月11日。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5月17日16:00
网上查询时间:2024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1: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xuecheng.gov.cn/(人事信息栏)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报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1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报告可通过http//www.chsi.com.cn获得)、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以及身份证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等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1:00
招聘方将组织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2024年5月17日16:00后(报名最后一天),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试考务费每人40元,面试考试考务费每人70元。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招聘计划的岗位,按实有人数参加考试;因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而造成空缺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考试根据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人数确定考试方式。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简章发布网站)。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如确定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还相同的,面试成绩统计中去掉最高分高者优先,若去掉最高分值仍相同者,去掉最低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另择面试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考试方式只有面试一个环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统计中去掉最高分高者优先,若去掉最高分值仍相同者,则去掉最低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另择面试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一)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审查证书、网上验证、查阅档案、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事项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复检或考察、体检、复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招聘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与枣庄市薛城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对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不胜任工作岗位的或者聘用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
六、薪酬待遇
参照新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资0.8倍确定薪酬待遇起始标准,保险缴纳参照本区企业职工标准。
七、其他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未尽事宜,由招聘方研究决定。
联系方式:0632-4471009
薛城区应急管理局
薛城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xuecheng.gov.cn/zwgk/qjbm/qrsj/202405/t20240511_1883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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