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环翠区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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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环翠区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正文
2024年环翠区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面向我区在岗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能力突出,群众威信高;
(四)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
(五)在环翠区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任职满5年、目前仍在岗的社区党组织书记;
(六)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使用期内的;正在接受立案侦查或立案审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任职期间所在社区因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守不住“一排底线”等情形,本人受过处分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推荐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向镇街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填写《2024年环翠区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所在镇街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召开专题党(工)委会进行研究,提出推荐意见,报区委组织部进行审核。报名时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月26日工作时间段(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组织部(威海市环翠区新威路75号215室)。
(二)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对镇街上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同时征求纪委监委、检察、卫健、信访等有关部门的意见。经审查合格的,进入笔试面试环节。
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范围为城市党建、社区工作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意识、实践能力、组织协调、临场反应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等部门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员所在镇街、社区进行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群众公认度等。考察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撰写考察材料,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环翠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cui.gov.cn),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材料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5225028
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组织部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huancui.gov.cn/art/2024/11/18/art_64291_5041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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