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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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共招聘派遣制人员12人。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见《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计算方式: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2月12日以前出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2日以后),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2日以后);
(四)自愿从事铁路巡护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纪律意识、保密意识强,服从组织安排,能够适应外勤、露天、倒班制及阶段性的节假日加班工作;
(五)身体健康,体态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嗅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因违法违纪或者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其它不适合从事铁路巡护工作的情形。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或模范、曾受到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9:00--2024年12月15日17:00。
2.报名方法: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点击公告下方的“点此报名”按钮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不收取报名费,过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现场审查确认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1.审核确认时间:
2024年1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审查确认地点: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80号惠通集团5楼509室。
3.审查确认需携带材料:
①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平台打印);
②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或常住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⑤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⑦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时间之后);
⑧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打印,报告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时间之后);
⑨汽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⑩本人其他相关资质或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4.现场审查应由应聘人员本人携带以上材料进行确认。
5.现场审查确认合格的,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应聘职位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内容包含基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常识、日常公文写作及铁路安全基础知识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共2道题8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反应、形象气质、适岗程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学习、工作经历等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选。
六、体检和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要求,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取消聘用资格。
政审参照国家机关录用工作人员的政审内容、程序和标准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条件中规定的不得参加应聘的情形。
体检和政审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人员递补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造成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考察。如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本岗位取消。
八、公示及签订合同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相关岗位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新招聘人员劳动报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岗位不同,月工资为2300元—3600元左右(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聘用期间,统一缴纳“五险”,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九、其他事项
(一)拟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及实际招录情况,对新聘用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有权在济宁市范围内进行统筹调剂使用,新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试用期不合格。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537-2900077
政策咨询电话:18053715765、16653765997
文章来源:http://www.kzrcw.com/news/wenzhang?id=202412101727119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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