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运城市盐湖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60人)
2015年运城市盐湖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60人)已公布,报名时间:11月9日8:00-11月13日18:00。笔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考生可参考2016年山西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运城市盐湖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60人)公布如下。
2015年运城市盐湖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60人)
根据《运城市盐湖区2015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运城市盐湖区2015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地为盐湖区),现仍在职的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思想积极,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创新意识强;
④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9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⑤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关系在校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区政府公开招聘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等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阶段:
1、报名
报名时间:11月9日8:00—11月13日18: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网址:www.yhhrss.gov.cn (运城市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报名)。
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近专业一律参照2015年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目录执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查询
报考人员须牢记报名序号,在提交报名表后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即可在线打印《运城市盐湖区2015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打印),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期限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初审
时间:11月10日—11月15日(周末不休息)
地址: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市府街128号 运城日报社东200米)
初审资料:《运城市盐湖区2015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基层服务项目证明、退伍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在资格初审现场进行照相存档。
4、招聘岗位核减
根据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考岗位表中所列的医生、中医、医技1、医技2和护理岗位的,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报考乡镇中医岗位的人员,如报考岗位形不成竞争的,不参加笔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其它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区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笔试之前公告。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在资格初审期限内,可改报其它岗位。
5、资格初审公示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11月16日在区人社局网站公示三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监察室举报,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359—8674777(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监督电话:0359—2278530(区人社局监察室)
6、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15年11月25日——11月26日
地点:考生在报名网站在线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阶段:
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必备的专业知识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素质、专业技术能力素质。采用笔试和面试方法进行,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列;如《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1、笔试
应聘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应聘者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得用户口本、户籍证明材料代替)和2B铅笔等考试用品。缺少证件的应聘者不得参加考试。
⑴笔试科目:
岗位 | 基础科 | 专业科 |
教师 | 《公共基础知识》 | 《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
会计 | 《公共基础知识》 | 《财会专业知识》 |
医生(校医) | 《医学基础知识》 | 《医疗专业技能》 |
中医 | 《中医基础知识》 | 《中医专业技能》 |
医技1 | 《医学基础知识》 | 《病理专业技能》 |
医技2 | 《医学基础知识》 | 《检验专业技能》 |
护理 | 《基础理论》 | 《专科知识》 |
专业技术岗 | 《公共基础知识》 | 《计算机专业知识》 |
⑵测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资料分析等。
《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测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财会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财务、会计相关知识等。
《医学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基础理论(人体解剖、生理、医学微生物、免疫、病理生理、药理等)、基本知识(急诊急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传染病)。
《医疗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体格检查、心电图阅读、阅X片、病案分析、常用技术操作流程、病历书写。
《中医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中医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体格检查、常用技术操作流程(针灸、刮痧、拔罐等)、病历书写。
《病理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病理技术操作规程及病理诊断。
《检验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检验仪器的操作规程及检验结果的临床意义。
《基础理论》测试内容为:人体解剖、生理、医学微生物、免疫、病理生理、药理。
《专科知识》测试内容为: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急诊急救护理、传染病。
《计算机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Oracle数据库的维护及再利用开放(过程、函数的编写)、数据库的备份(RMAN、导入导出数据等命令的编写)、虚拟化软件的应用维护(VMware vSphere等虚拟软件)、PL/SQL语言的分析与编写、DELPHI、VB语言的使用与编写。
⑶笔试成绩的计算:
各岗位每个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科成绩均按50%折算后计入笔试成绩。
2、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区人社局网站(www.yhhrss.gov.cn)公示三天,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监察室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3、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有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见区人社局网站资格复审公告。
地址: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交验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基层服务项目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有毕业院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证明材料;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各类证书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考生,需要另外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具体为:大学生村干部由盐湖区委组织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及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复审不合格或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进行递补。
4、资格复审公示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公示三天,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监察室举报,逾期不予受理。
5、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通知单、面试要求等相关事宜以公告的形式,届时在区人社局网站发布。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应聘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6、综合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后,在区人社局网站进行综合成绩公示。公示期三天,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监察室举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体检考察与聘用阶段: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其他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因体检不合格的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2、考察
考察由区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在调阅查看本人人事档案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方面,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3、拟聘用公示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区公开招聘领导组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运城市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区委、区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五、管理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的拟聘人员,由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试用合同。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相应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1年,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县级医疗机构工作。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订5年服务期以上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允许工作调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不按时到岗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咨询和监督
运城市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招聘考试过程相关信息公告,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运城市盐湖区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359—8674777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 0359—2660316
区人社局监察室 0359—2278530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运城市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5日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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