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公安执法勤务职位面向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公告
2016年山西公安执法勤务职位面向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公告发布。山西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招考对象为入学前为山西籍的部属和省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6年应届毕业生。计划招考107人。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9:00至3月28日24:00,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4月23日进行公共科目测试,4月24日进行专业科目测试。考试不指定用书,公共科目可参考2016年山西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具体要求详见下文。
2016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公告
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基层公安机关补充公安专业人才,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6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5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将组织2016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入学前为山西籍的部属和省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6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21日至1998年3月21日期间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35周岁(1980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没有达到毕业条件,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不符合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3)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其他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条件的。
2016年3月31日前已被各级党政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不予录用。
三、报名办法
(一)报考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查询招考职位表,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3月21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sx.hrss.gov.cn)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考生如需咨询招考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可直接与省公安厅政治部联系,咨询电话0351-3659106。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部属公安院校报名工作由中央组织)。报名网址为: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3月21日9:00至3月28日24:00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8日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3月28日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3月28日24:00至3月30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6年3月31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6年4月19日—4月23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351-7331654。
(四)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3月29日、30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科目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种。
1、笔试科目和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专业科目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按40%、30%、30%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2、笔试时间和地点
4月23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4月24日 上午9:00—11:00 专业科目
本次考试在省会太原设置考场。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合格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根据笔试考试总体情况研究划定合格分数线。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5月中旬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公安厅组织。体能测评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照不超过各职位招录计划1.5倍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三)面试
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面试组织工作。面试人员从参加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确定。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步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公安厅负责。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
六、选择职位
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考生,根据报考职位招录计划,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录用职位表中选择职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前者如放弃职位选择,则依次递补。本职位出现空缺的,将进行调剂,直至空缺职位全部选择完毕。具体调剂办法另行确定。
职位选择时应执行任职回避规定。
七、审批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山西省人事考试网和山西公安便民服务在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下发录用批复,并按有关规定为新录用人员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新录用人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到基层一线执法单位的人员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
本公告由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公务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公务员局
2016年3月20日
附件1:招考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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