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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西朔州市党群系统公务员考试体检和考察公告

发布:2016-09-07 10:31:03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朔州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公告
  山西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根据《山西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及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朔州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录用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体检考生名单附后,共32人)
  二、体检时间、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16年9月9日
  集中地点: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朔州市开发北延长路市人才大楼)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四、体检标准
  一般职位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近期两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一张,于9月9日早7:30前在集中地点报到集合,集合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不得迟到,迟到15分钟视为放弃。
  2.考生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勿熬夜。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考生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5.考生一律佩戴抽签序号牌参加体检,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体检资格。
  6.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考察工作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
  考察工作拟于9月下旬开展,届时我们将电话通知体检合格的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349-2288388
  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