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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治市潞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3名)

发布:2016-10-14 13:56:54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长治市潞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3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2日9:00至2016年10月26日17:00期间。笔试科目:《公共知识》+《基础理论》(申论),计分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山西事业单位考试用书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长治市潞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3名)公布如。
  2016年长治市潞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3名)
  根据潞城市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教育、卫计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1、市教育系统招聘40名。其中高中3名,初中13名,小学22名,幼教2名,占用专业技术岗位。
  2、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招聘40名,其中市人民医院13名,市中医院7名,市疾控中心2名,市卫生监督所1名,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名,乡镇卫生院15名,占用专业技术岗位。报考卫计系统专技岗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免笔试,不占招聘岗位指标,但与所报岗位专业相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市委党校招聘专职教师2名,占用专业技术岗位。
  4、市电视差转台招聘记者1名,占用专业技术岗位。
  以上招聘职位和名额详见《招考简章》。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考简章》)。
  5、年龄符合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22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0月22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1970年10月22日后出生)。
  6、有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已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且规定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现仍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被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和在读的研究生以及专升本学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在校的研究生、专升本人员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均不得报考。
  9、报考教师岗位的:报考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
  10、根据晋教人[2013]53号文件精神,在我市(潞城)公办中小学和集体幼儿园连续代课6年以上,表现良好,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在岗代课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11、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公开招聘的有关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办法
  1、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可登录潞城市政府网(www.Lc.gov.cn/)或通过《潞城新闻》和潞城电视台查询。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网址为:潞城市政府网(www. Lc.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10月22日9:00至2016年10月26日17:00期间登录潞城政府网,点击“潞城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1. 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2.格式JPG;3.文件大小20KB以下;4.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者可根据招聘条件及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分数线。其他单位拟招聘人数和实际报考人数应达到1:3以上比例方可开考,如部分岗位报考人数未达规定比例,经“公招领导组”批准按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或减少招聘岗位并公告。
  2、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10月26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截止到2016年10月28日17:00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6年10月28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考试收费参照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晋价费字[2013]223号),每人60元。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安排,请密切关注潞城政府网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二)笔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公共知识》+《基础理论》(申论),计分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公共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基础理论》教育系统以教育学、心理学为主,卫计系统以医学基础知识为主,市委党校和电视差转台的为申论。
  笔试成绩按《公共知识》×40%+《基础理论》(申论)×60%计算;
  在笔试结束后,以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该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报考卫计系统的免笔试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时间、时限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全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公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密切关注潞城政府网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资料:①本人二代身份证;②毕业证书(有学位要求的持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查询并打印)、就业报到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A4);③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校教师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我市(潞城)公办中小学和集体幼儿园连续代课6年以上,表现良好,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在岗代课教师由教育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④相关资格证书、学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2016年10月21日为截止日期。⑤本人近期正面红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将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者,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成绩需达合格分数线)。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三)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成绩当场公布。临床思辩(能力测试)或说课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现场评分并当场公布。面试对象以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资格复审合格者中确定。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该岗位面试人员名单。报考卫计系统免笔试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列入该岗位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取百分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需达合格分数线)。如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1、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考生,参加说课测试。
  2、报考卫计系统岗位的考生,根据所报岗位,医生岗位参加临床思辨测试,护理岗位参加能力测试。
  3、报考市委党校和电视差转台岗位的考生参加结构化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密切关注潞城政府网,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重新组织一场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报考卫计系统免笔试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其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重新组织一场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不达1︰1的比例则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全部作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请关注潞城政府网。
  (五)政审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主要考核入闱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核。若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政审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六)确定聘用名单
  根据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等综合情况,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公招领导组”集体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名单。
  (七)公告公示
  对进入面试、体检等环节人员名单要通过潞城政府网和《潞城新闻》、潞城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拟聘用名单须在新闻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名单。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组织、编办、人社、财政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填写《潞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以上所有程序,由“公招领导组”成员单位的纪检干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55-6768875,0355-6941159,0355-6763175。
  三、待遇和管理办法
  (一)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中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的为差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他均为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管理办法
  1、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辞退。
  2、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正式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选聘后须1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放弃聘用资格人员从本次招聘报名之日计算,3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的报名资格。
  3、拟聘用医生、护士岗位的工作人员,三年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教育系统新招聘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其他系统新招聘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报考卫计系统免笔试的硕士研究生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新聘人员在服务期内不予调动。
  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未尽事宜,由“公招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潞城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5-6762688,0355-6941171,0355-6762529
  潞城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借章)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