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赴北京招聘全国重点院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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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赴北京招聘全国重点院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吸引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的急需、紧缺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有效改善人才队伍学缘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晋人社厅函【2011】995号)及2017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是山西医科大学二级学院,前身系美国基督教华北公理会于1923年创办的山西省汾阳高级护理学校。学校坐落于素有“秦晋旱码头”之称的千年古城汾阳市。现有11个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8个本科专业、9个专科专业,其中护理学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山西省品牌专业和重点扶持学科。有专任教师488人(含附属医院),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92人,博士、硕士235人,山西省教学名师6人,硕士生导师28人。面向全国26省市招生,在校生9000余人,建校以来培养了以“南丁格尔奖”获得者王桂英为代表的2.8万余名优秀人才。连续19年获得新加坡全额奖学金留学生项目,已输送留学生565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6、2016、2017届未就业的全国重点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四、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教师岗位,招聘计划1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资条件见下表:
岗位人数学历要求专业要求其他要求
教师10硕士研究生医学(学科门类)无
教师2硕士研究生生物学(一级学科)无
五、招聘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7年5月23—26日。
(二)地点:北京(首都医科大学)。
六、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在人社厅、教育厅和我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方式
在北京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时所需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3.资格审查
学校现场组织资格审核。
4.招聘测试
学校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具体负责招聘初试、复试。
硕士研究生招聘测试分初试与复试,初试采取考核、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专业素养和基本素质等情况。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5:1及以上的,初试形式改为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5:1的,经初试合格后可直接进行复试。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一步考察应聘者专业素质、业务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初审和考核的形式进行,初审内容主要以专业急需、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为主,经初审合格,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
根据招聘测试结果,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和考察人员。
5.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同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审。对于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空缺出来的岗位不再递补。
6.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招聘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并公示、批复。
7.办理聘用手续
经上级有关部门核准,确定为拟聘人员后,由学校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七、引进人才的待遇
1.按照国家、山西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薪酬标准,执行相应的工资待遇;
2.服务期内享受安家补贴2万元,正式报到上班并办理手续后一次性发放;
3.提供按正常学制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生活补贴1万元/年,一次性发放;
4.提供3万元的科研启动费,按学校科研管理办法的要求,以项目申报方式资助;
5.500元/月的人才津贴(5年服务期内享受);
6.配置计算机一台;
7.提供科研实验室;
8.报销从原工作学习单位到汾阳市的单程火车或汽车票和行李运输费用;
9.配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学校调入安置工作(以省教育厅、人社厅相关政策为依据)。配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如符合上级有关公开招聘政策者,参加学校统一的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如不符合招聘政策,学校安排编制外用工岗位。
八、工作纪律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测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九、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进行,成立学校招聘工作领导组。人员由相关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人:侯泽 李荣江
电话:03582100673;15103588777;13753850295。
邮箱:sxykdx_r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