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灵石县公开招聘33名政府购买服务岗公告
2017年灵石县公开招聘33名政府购买服务岗公告已公布,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3日。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灵石县2017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灵石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3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爱岗敬业,且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服从组织管理;
(四)具有灵石县户籍(用人单位不负责安排食宿)。
三、招聘名额及岗位要求
本次共招聘服务岗位人员33名。其中:灵石县养老保险中心10名;灵石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10名;灵石县国土资源局5名;灵石县水务局8名(具体服务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见附件一)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灵石县人民政府门户站(http://www.lingshi.gov.cn)和“灵石发布”微信、微博平台及时公布。
公告时间: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10月10日。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3日。
地点: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大厦六楼会议室)
2、报名时须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本人近期红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
(7)下载并如实填写《灵石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二)一式两份(A4纸打印,手工填写无效)
3、报考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
4、电话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
5、考务费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每人50元)。
6、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应达3︰1。如低于3︰1 ,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灵石县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有两名及两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入围人选。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名单在灵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ngshi.gov.cn)和“灵石发布”微信、微博平台及时公布。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测试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协调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灵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ngshi.gov.cn)和“灵石发布”微信、微博平台及在面试当天公布。
五、体检、考察
按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灵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ngshi.gov.cn)、“灵石发布”微信、微博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用人方式及管理
用人方式采取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机构分别与灵石县养老保险中心、灵石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灵石县国土资源局;灵石县水务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间,各用工单位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八、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材料审核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对象。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岗,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岗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试用期合格的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
(三)招聘人员工资由县财政列入预算,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现标准:1420元/月,以后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个人应缴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
咨询电话:0354-7618108
监督电话:0354-7618102
灵石县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9月26日
附件一:灵石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一览表
招聘单位 |
岗位 |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养老保险中心 |
社会保险业务经办 |
10 |
不限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30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
住房保障 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综合管理 |
2 |
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汉语言文学、现代秘书、秘书学、文秘学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
专业技术 |
2 |
建筑施工技术 |
|||
2 |
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 |
||||
1 |
工程管理 |
||||
1 |
工程造价 |
||||
1 |
城市规划 |
||||
1 |
工业与民用建筑 |
||||
国土资源局 |
财会 |
5 |
专业不限,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会计任职资格证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30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
水务局 |
综合管理 |
2 |
汉语言与文秘类、 社会学与公共管理类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
30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
水质监测 |
1 |
水环境监测与分析、水环境监测与保护、水质科学与技术、分析化学、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 |
|||
工程技术 |
5 |
水利类、建筑工程类、环境科学类、化学化工类、食品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