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运城芮城县招聘高学历及紧缺人才公告
2017山西运城芮城县招聘高学历及紧缺人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5日,采取公开面试的办法择优选用,面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个别职位未达到比例的,要报请集体研究同意后进行面试。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山西运城芮城县招聘高学历及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围绕芮城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大局,服务和助推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运城市引进区域外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运办发[2009]3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吸纳高学历及紧缺人才工作的通知》(芮组发[2015]2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学历及紧缺人才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本次引进对象为30周岁及以下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含硕士)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引进人数、专业要求详见《芮城县2017年引进高学历及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具体岗位要求请登录芮城县党建网(http://www.rcxdj.gov.cn)或芮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cx.gov.cn),或关注《芮城信息》、县电视台《公告》。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符合报考岗位具体要求。
4、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拟引进专业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已被芮城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的在编在岗人员;
4、未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引进条件的。
三、引进程序
(一)报 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周日有值班人员)
2、报名地点
中共芮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芮城县党政大楼1208室)
3、报名方式
报名原则上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①现场报名时,须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本科及研究生)、学位证(本科及研究生)、报到证、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现场确认报名资格。同时填写《芮城县2017年引进高学历及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正反打印(表格在相关网站下载)。②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现场报名的,可以通过网上报名,报名时本人须将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本科及研究生)、学位证(本科及研究生)、报到证、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进行图片扫描,同时填写《芮城县2017年引进高学历及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并发往芮城县委人才办邮箱(rcxwrcb@163.com),要及时通过电话进行沟通核对报名情况,网上报名人员要在考试前2天将报名的全部原件和资料交芮城县委人才办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的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岗位的专业要求相符,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提供不实证件、资料等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考 试
根据中共芮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审核情况,采取公开面试的办法择优选用,面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个别职位未达到比例的,要报请集体研究同意后进行面试。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和结构化面试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 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招聘类别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相关修订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应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以上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 察
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果存入引进者人事档案。
(六)公 示
考察后,通过芮城县党建网(http://www.rcxdj.gov.cn)等相关媒体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如无影响录用的相关情况,由中共芮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按照专业需求确定录用人选和调配岗位,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引进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芮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9-3023146
电子邮箱:rcxwr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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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芮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