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学历
专业
部门名称
职位代码
考试提醒 官方微博 在线做题 视频讲演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山西 >> 招考公告 >> 事业单位 >> 正文

2017山西晋中祁县公安局招聘辅警的公告

发布:2017-10-18 14:03:53 字号: | | 【 打印 】
  2017山西晋中祁县公安局招聘辅警的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1日 – 10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可正常报名)。笔试内容包括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考试不指定用书,可参考2017年山西事业单位招聘复习用书备考。山西公务员考试网将2017山西晋中祁县公安局招聘辅警的公告发布如下: 
  2017山西晋中祁县公安局招聘辅警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23号)精神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辅警)10名(其中女性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人,其中男性9名,女性1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士兵;
  2、公安院校或公安类专业毕业生;
  3、有A1、A2或B2驾驶证人员;
  4、具有跆拳道、摔跤、散打、攀登、训犬等特殊技能人员;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本县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日后出生),退役士兵可放宽到30周岁(1987年10月1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cm(含)以上,女性160cm(含)以上;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公安警务工作,具有吃苦精神,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及心理素质;
  3、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晋中市招录事业人员体检标准);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1日 – 10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可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二楼)
  3、联系电话:0354—5271611、
  五、报名要求
  1、在祁县政府网下载或到报名地点领取《祁县公安局招聘合同制辅警人员报名表》并自行填写。
  2、持毕业证、退伍证(退伍军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红底免冠1寸照片5张,现场报名。
  六、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
  由县纪委、县公安局政工部门对报名者所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测试环节,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核内容
  (1)笔试
  笔试由县纪委、县公安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百分制,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时限120分钟。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截取男前27名参加体能测试,女前3名参加体能测试。笔试占总成绩的6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县纪委、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公政治〔2010〕445号)执行。
  测试项目为:男1000米和女8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采用百分制测试办法,测试成绩分别各占40%、30%、30%,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体检由县纪委、县公安局指定医院组织实施,根据笔试、体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政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坚决不予以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关系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5)其他
  政审不合格者,从笔试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
  在祁县政府网对符合录用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七、聘用与待遇
  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聘用期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签定聘用合同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违反合同管理规定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祁县公安局辅警工资待遇执行,并入有关保险。
  八、本招聘方案解释权由县纪委、县公安局负责。
  祁县公安局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