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太原公务员考试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忻州市行政机关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忻州市行政机关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按照公务员招录的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3。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6月15日
地点:忻州市第十中学校(忻州市长征西街温泉路90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后。
(四)注意事项
1、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于2018年6月15日上午7: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测评地点报到入闱,凡迟到15分钟者视为放弃。
2、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测评资格。
3、参加体能测评考生考前须自行熟悉体能测评项目和规则,加强锻炼,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体能测评当天自备运动衣和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4、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5、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或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体能测评成绩当日现场公布。
7、体能测评工作由忻州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不达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按照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依次从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不达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具体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待体能测评结果当日公布后现场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26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各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见附件4。
2、地点:山西忻州汉鼎国际酒店8层会议室(忻州市开发区九原东街)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5、已就业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在本单位)
6、职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下载打印附件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如实填写。其中服务地考核意见栏,由所在地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部门意见栏,应由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9、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专门职位和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10、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到2018年3月任现职满3年且考核合格,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应说明是否同意报考、任职时间、近三年考核情况)。
11、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不得参加面试。
2、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面试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人事考试网。
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350-3039368。
附件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2日
关键词:
2018山西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