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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省委党校等博士研究生及国家级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专项招聘公告

发布:2018-07-30 10:37:09 字号: | | 【 打印 】
  2018山西省委党校等博士研究生及国家级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专项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全年。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山西省委党校等博士研究生及国家级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专项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院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吸引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的急需、紧缺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有效改善人才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要求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等5所“双一流”重点院校相关学科2017、2018、2019届未就业全日制毕业生。
  3.硕士研究生须为“双一流”重点院校本科毕业,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应与研究生相近或一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条件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党校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计划招聘数为10名。
  注:专业要求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印发关于《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划分。
  三、招聘时间
  博士研究生:2018年全年。
  硕士研究生:2018年全年。
  四、岗位待遇:
  依法享受招聘岗位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科研经费及生活补助按照山西省相关政策执行;博士研究生享受校院提供周转住房一套。
  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到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聘用副高专业技术职务。
  研究生取得硕士学位,到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聘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在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及相关高校网站或招聘专场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
  1.通过邮递或电子信箱方式报名。
  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96号人事处,邮编030006。
  电子信箱:sxswdxrsc@163.com。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8年全年。
  报名地点:中共山西省委党校人事处125房间。
  报名人员所需提供证件及材料:(按顺序装订)
  ①打印填写《2018专业技术人才专项招聘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应届毕业生如尚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者,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公章。(学历、学位证明须注明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
  ③个人自荐材料,相关教学、科研成果、获奖等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四)组织招聘
  1.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
  2.硕士研究生招聘由招聘单位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考核。
  初审内容主要以专业急需、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为主。初审合格方可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招聘单位同意,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校院委研究通过后,在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六、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省委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等部门全程监督。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老师 0351—7985821、13934540863
  郑老师 0351—7985820、13111002113
  学校网址:http://www.sxswdx.gov.cn/
  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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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
  山 西 行 政 学 院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