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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运城市夏县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9-01-03 10:44:46 字号: | | 【 打印 】
  2018山西运城市夏县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2名)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9:00—1月18日17:00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夏县2018年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公告(第1号)
  根据《夏县2018年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思想积极,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创新意识;
  4.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2019年1月13日为截止时间。30周岁及以下年龄为1988年1月14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年龄为1983年1月14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详见附件);
  5.根据“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四款之规定,部分岗位只面向夏县户籍人员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中专升专科学生、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四、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夏县人民政府网站、夏县人报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招聘的方法步骤、纪律要求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夏县人民政府网站。
  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9:00—1月18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其中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均以报名开始时间为截止日期。
  对专业有要求的岗位,一律参照《2018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执行。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要与招聘岗位要求属同一专业类。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抽调有关职能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报名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2—3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
  按照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精神,向参加考试人员收取考试费10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9日17:00,未按期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等报考人员可享受考试费减免政策。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者,在报名后,于2019年1月17日、18日到县人社局公开招聘办公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取消岗位时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岗位,改报时间:2019年1月21日9:00--17:00。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登陆夏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考试
  考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笔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采用闭卷考试办法,单人单桌、密封试卷、全程监控录像,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考务机构承担。
  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和夏县人民政府网站。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两科各占50%),答题时间为120分钟。命题范围是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判断推理、数量关系等;言语理解与表达、公文写作、资料分析等。
  难易程度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相应专业中等水平。
  笔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方可入场。
  笔试阅卷结束后,要在相应网站公布参加笔试人员成绩,公布时间三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申请查分或向县监察委员会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复审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该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各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小组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教科局、卫计局等单位人员组成,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进行资格复审时,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必提供)、报到证、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现场验证(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证明材料;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相应网站及媒体公示3天。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举报违规违纪人员。公示期满后,向无异议人员发放参加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地点见公告)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面试时,组建面试测评小组,每个测评小组由7名评委组成。具体人选由招聘领导组从外地抽调。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分组和出场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并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时间为10分钟。面试中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立即计算出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必须于当天在考场外明显位置进行公布,并在相应的信息发布媒体予以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见公告并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时,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按时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体检结束后,体检医院应及时将体检结果移交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对体检结果在相应的网站和媒体进行3天公示。
  2.考察。考察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应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遵纪守法证明,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原网站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后正式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核发《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相关部门办理入编、工资等手续,按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执行事业单位转正定级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重新确定工资;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服务期满5年后,方可流动。
  在本次招聘的所有环节中,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空缺名额,一律不予递补。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严格审查报名资格和条件,各个招聘环节实行岗位专人责任制,坚决杜绝差错失误、徇私舞弊、泄露考题的现象发生,若有违犯,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予以处理。
  (二)应聘人员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招考纪律和要求。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件,在考试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分配、不按时到岗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在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邀请部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监督,笔试、面试工作全程录相,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和工作纪律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确保招聘质量。
  (五)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人事、纪检、财务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2018年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实施。
  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  0359-8534982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13903485446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注意:鉴于本次招聘人数较多,已尽可能地增加了报名时间。希望应聘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日期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