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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9-01-03 10:54:56 字号: | | 【 打印 】
  2018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名)已发布,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学院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依据《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发布以下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专业对口、择优的原则,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对象
  2018届及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并且符合我院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 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年龄以报名时间前一天为截止日来计算)
  4.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毕业证、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学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应聘人员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1.岗位计划数:7个
  2.岗位要求详见《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全程在主管部门和我院纪检委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报名时间、资格初审查询时间、缴费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均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另行通知。
  1. 发布公告
  通过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和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 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ycnxy.com)。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报名人员登陆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在网上递交以下材料的word或扫描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文件标题格式:姓名-学历-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研究方向。
  (1)《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2)
  (2)学历证书
  (3)《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https://www.chsi.com.cn/查验)
  (4)学位证书
  (5)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验)
  (6)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7)若是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内容
  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等信息。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存在争议时,由招聘领导组组织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执行。我院招聘的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只能以该专业报考。
  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
  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凡与招聘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请于在提交报名的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规定的缴费标准执行。
  减免考务费用。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6.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若2名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工作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其中命题、阅卷工作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承担。笔试成绩经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原公告网站发布公告。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笔试之前在原公告网站公告。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由学校电话通知考生。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应聘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与修养等)。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人数未达3倍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报名要求材料的纸质版或原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以后各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得递补。资格复审结束,经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后,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和我院校园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3)面试
  面试工作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考官全部由外地市的人员担任。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面试的方式采用试讲方式,试讲应聘岗位课程内容,每位应聘者试讲时间为30分钟,需提供教案。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经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原公告网站公示。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7.体检
  体检由学院组织,统一到指定市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院招聘领导组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8.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院成立考察小组,实地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2018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9.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原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拟聘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以正式文件请示运城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后报运城市人社局批复。
  10.聘用
  (1)我院在收到《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
  (2)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3)签订聘用合同后由我院持《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档案、编制、工资、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4)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我院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市教育局同意,报市人社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六、加强领导,严格纪律
  (1)招聘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全体成员要严肃招聘纪律,规范招聘程序。主管部门和学院纪检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开招聘有序进行。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若遇到突发事件或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和市教育局报告。
  (2)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3)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人事、纪检、财务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咨询与监督
  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和我院网站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同时设立咨询电话。考生如对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其他事项需咨询的,可直接与我院人事处联系。
  咨询电话:
  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359-2085245
  监督电话:
  市教育局人事科:0359-2216358
  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室:0359-2085604
  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