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娄烦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44人)
娄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我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同时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和《娄烦县人民政府办文第20200183号》报告卡片中,对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批复意见,决定招聘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现结合娄烦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优化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结构,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评定等方式,择优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年龄原则上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80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违纪违法记录,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属本县户籍的2020年3月31日前在册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到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
1、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3、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4、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5、城镇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包括医保服务、机关事业保险服务、社保服务、工信服务、各社区(组织服务)、农业开发服务、人社劳动力建档立卡服务、物业服务、政务服务、基层服务等。
招聘数量:44人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14人。
2、高中(中专、中技)以上学历30人。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 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就业失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就业失业证必须是在报名前办理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其他工作经验及相关技能的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1份;近期免冠照片2张。
另外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还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城市居民家庭成员需提供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失业一年以上证明;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上学期间借贷证明;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贫困证明。
2、报名地点:娄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中心办公室(县政府大院西二楼)
3、联系电话:0351--5321065 0351--5325168
六、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条件、证明材料等所有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未提交资料的,在资格审查时视为没有,不能再补交),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都将取消其资格,并由报名者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责任。
七、招聘方式
1、如果经报名和资格审查后,合格人数未超过招聘人数的,按资格审查结果确定招聘人员。
2、如果经报名和资格审查后,合格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采取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定或组织考试等方式确定录用人员;未被录用的人员放入备选人员库中存档,以后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3、如果招聘工作结束后,录用岗位有空缺,待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再行招聘。
八、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制定实施方案、县政府网站发布实施方案、报名及资格审查、综合考核评定或考试、公示录用人员名单、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九、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人社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组织实施及具体落实。
十、有关要求
1、签订合同:报名人员经录用后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一个月。三年聘用期满,实行退出机制。
2、考核管理: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实行签到考勤制度。对于违反单位工作纪律、无故脱岗和不能胜任工作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可以辞退。被辞退的人员三年内不得再聘用到我县其它公益性岗位。
3、工资待遇: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有关规定,按照山西省地区分类最低标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享受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从个人岗位补贴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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