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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西长治市潞城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26人)

发布:2020-12-01 20:15:52 字号: | | 【 打印 】
  2020山西长治市潞城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26人)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2日至12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宣传文化中心1楼(潞城区中华大街138号)。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长治市潞城区2020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组公告(第 1 号)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为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对口、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26名,专业要求参照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设置,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潞城区2020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3.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的。

  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要求,本次招聘岗位主要用于招聘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5.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不限专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符合申报岗位的专业要求,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暂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但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即可报名,录用后应从事辅助性工作,如在录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高中教师资格与中职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6.根据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的通知》(长办发〔2019〕35号)要求,教师岗位原则上按男女1:1比例设岗。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年龄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接受调查或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试用期及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

  1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引进程序

  本次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考核、公告公示、选岗、审批聘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2日至12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宣传文化中心1楼(潞城区中华大街138号)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兼报,不得改报。

  (4)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现场初审。①身份证、本人档案存放证明、户口所在地相关资料;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查询并打印)、报到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③近期一寸红底、正面、免冠证件照3张(要求: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④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⑤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以上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A4纸复印件。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一致。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符,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资格。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引进的全过程。

  (5)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长治市潞城区2020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通过潞城区人民政府网www.lc.gov.cn自行下载)。

  (6)若报考岗位出现空缺,经领导组研究后,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调剂或减少岗位并进行公告。

  2.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即可参加面试。面试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网站公告。

  (2)面试采取讲(微)课测试,重点测试教育教学技能、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评委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

  (4)同一岗位设置人数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需进行面试加试。

  (5)面试人员必须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面试。

  (6)资格审查合格者未按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3.体检

  (1)体检人选按照面试成绩与拟聘岗位设置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对象因怀孕暂不能完成体检的,先进行考察考核,待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聘用等相关程序,应聘资格保留1年。

  4.考察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核,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核。考察考核结束后将考察考核情况及聘用意见等报领导组办公室。考察考核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5.确定引进人员名单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等综合情况,提出拟引进人员初步名单,报领导组同意后,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

  6.公告公示

  拟引进人员名单通过各级网站和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选岗

  拟引进人员按照所报考岗位类别,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的办法确定岗位,第一名先选,第二名后选,依次类推。

  8.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名单。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潞城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人社、财政和教育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填写《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人员审批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决定是否引进。以上所有程序,由领导组成员单位的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因取消资格、自动放弃等原因,某一岗位出现空缺时,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须达合格分数线。无递补人选,由领导组研究确定适当程序,补齐引进人选。

  五、管理办法

  1.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辞退。

  2.引进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正式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否则视为放弃引进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3.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暂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人员,如在聘用一年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新引进人员在潞城区教育系统内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原则上聘用人员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动至教育系统外。

  5.聘用后放弃引进资格的,视为不诚信行为,从本次招聘报名之日起计算,3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招聘的报名资格,如考录潞城区公务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其政审考察视为不合格,并记入个人档案。

  6.未满服务期辞职的,由聘用单位解聘,取消其事业人员身份,并给予相应违约处罚,视为不诚信行为,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招聘,并记入个人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公开引进工作是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的具体体现。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招聘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严把“进人关”“考试关”,真正实现“阳光招聘”“制度招聘”。

  (二)公开引进工作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引进程序进行,必须做到秉公办事,认真负责,规范操作。对群众的检举、申诉,都要认真核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公开引进工作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者,应当申请回避。

  (五)卫生部门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公开引进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电话:0355—6941172,监督举报电话:0355—6941166)

  本实施方案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引进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引进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引进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名人员注意事项:

  ①现场报名时,报名人员需逐一登记身份、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体温正常、持绿色健康码方可进入。

  ②报名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一米以上间隔距离。

  长治市潞城区2020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组

  2020年11月28日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lc.gov.cn/xwzx/gggs/202011/t20201128_21899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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