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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委会招聘招商人才公告

发布:2021-09-30 21:13:34 字号: | | 【 打印 】
  2021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委会招聘招商人才2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2021年10月11日。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1年山西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进行备考,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2021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委会招聘招商人才20人公告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于2017年2月25日组建成立,由太原都市区内的4个国家级开发区、3个省级开发区以及山西大学城整合组建而成,总规划面积590平方公里。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组建4年多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决扛起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山西“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的历史使命,按照省委、省政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六新”突破,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努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经济发展保持高质量增长态势,落地实施一批标志性“六新”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逐渐显现。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委会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招商引资职能,构建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招商体系,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委会招聘专业性招商人才20名,主要从事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见《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委会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性招商人才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工作能力;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相关或相近;

  6.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7.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9月27日以后出生);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2021年10月11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址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zgq.shanxi.gov.cn/),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点击“管委会公开招聘专业性招商人才”,进入报名入口,注册登录,严格按照提示报名,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3.网上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委会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性招商人才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报名系统生成,本人签字后上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3)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位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个人报名结果查询,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报名资料短缺,

  请按要求和时限上传。

  (二)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核,严格按照公告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zgq.shanxi.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补充公告,同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公布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zgq.shanxi.gov.cn/)通知公告栏。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时间、方式等详见笔试公告。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人选,不达3: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公布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zgq.shanxi.gov.cn/)通知公告栏。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委会2021年招聘专业性招商人才报名登记表》;

  (3)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位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学习成绩单;

  (4)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佐证材料(①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②企业单位经历提供劳动合同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存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经历提供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以上证件和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后,如符合参加面试条件人数与岗位数之比未达到3:1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zgq.shanxi.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补充公告,并通知相应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后符合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仍未达3:1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zgq.shanxi.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补充公告,同时告知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

  2、面试

  面试前一周,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zgq.shanxi.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及要求等信息。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素养、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当天公布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zgq.shanxi.gov.cn/)通知公告栏,且公示不少于7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管委会指定的具有体检资格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3日内提出申请,经管委会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考察。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履职能力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人事档案进行审查。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于体检、考察视为放弃或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由管委会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党工委会研究决定后,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官网(http://zgq.shanxi.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部。

  业务咨询电话:0351-7560739

  监督(举报)电话:0351-763132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2021年9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szsydwzpgg/202109/t20210927_217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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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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