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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铜川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5-09-28 10:59:45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铜川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69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9月25日-9月3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正常受理报名)。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陕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铜川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铜川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为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9人,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2015年铜川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24日至1997年9月24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2015年铜川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公布的要求为准。
  5.全日制大专学历的考生限铜川市户籍、铜川市生源。落户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以前。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截止2015年9月24日未解除各类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按有关规定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及以后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高一层学历或双学位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或学位报名)。
  4.现役军人。
  5.国家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参加2015年铜川市各类招录(聘)体检合格人员、正在公示期内人员和公示期满等待办理录(聘)用手续人员。
  7.按照中省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铜川市人民政府网、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铜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时间:2015年9月25日—9月3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正常受理报名)
  2.地点:
  ①铜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报名地点:铜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铜川市新区金谟东路2号302室)
  联系电话:0919—3185934       联系人:苏老师
  ②铜川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报名地点:铜川市新区朝阳路铜川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619室
  联系电话:0919—2189579        联系人:刘新安
  3.须提供的资料:
  ①下载并如实规范填写《2015年铜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②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一寸照片两张(与报名表张贴照片为同一底版);
  ④岗位有执业医师证、职称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⑤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一份(用人单位出具,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⑥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一份(用人单位出具,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加盖公章);
  ⑦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未注明的,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一份;
  ⑧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⑨岗位有户籍和生源地要求的,需提供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出具的生源地证明一份,要求户籍的落户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前。
  4.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5.考生本人提供的资格审查信息及资料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公示、聘用、试用期管理等全过程,其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按相关规定做出禁考等严肃处理。
  6.逾期不受理报名。
  7.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核准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铜川市人民政府网、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铜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告,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8.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为主。同时,受理考生委托亲友携带资料报名或本人通过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考生本人要对提供资料及相关信息负诚信责任,如在资格复审环节发现问题取消考试资格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9.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
  (三)准考证领取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10月13日—1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人员:持有本次公开招聘准考证的考生。
  2.笔试时间:2015年10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笔试设一科,百分卷,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5.笔试注意事项:
  ①开考前1小时,请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不得使用其他证件、证明代替身份证)、考试用品提前验证准入,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开考半小时停止验证准入,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②笔试实行音像全程监控,实行全时段无线信号屏蔽和监测,考生不得将《准考证》规定以外物品带入考场,如有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③笔试不允许提前交卷。考试结束时不允许将试题本、答题卡、稿纸等带离考场。
  ④考试结束后,因须组织清点、查验试题试卷等,请考生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提前离开考点,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五)加分
  1.加分依据及分值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铜组发﹝2013〕2号)规定,凡在铜川服务任满一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并担任“两委”正职一年以上的加10分,担任“两委”副职一年以上的加5分。
  2.受理加分的程序
  10月21日—2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由铜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铜川市新区金谟东路2号302室)、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铜川市新区朝阳路公安局办公楼619室)负责受理,逾期不受理加分申请。
  3.申请加分须提供的材料
  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任职文件和所在区县组织部门开具的聘期内考核结果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4.加分认定
  大学生村官加分包括担任“两委”正职、“两委”副职两类,两类别之间加分不可累计。
  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结果10月24日至27日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
  (六)面试人员确定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排序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含加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笔试成绩(含加分)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5年11月2日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3.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因复审不合格等产生的缺额,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的程序和办法顺延递补。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
  (七)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八)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含加分)/2+面试成绩/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名;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相同时,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含加分)也相同的,加试面试成绩高者排先。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同时公布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顺延递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主要内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规定程序和办法顺延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社局核发《铜川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须经市人社局同意后暂缓30日作出考察结论,暂缓期满仍未终结的终止对该考察对象的聘用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签订三年以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任职满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不再实行一年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重要提示
  (一)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具体阶段性公告,错过相关时间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只公布笔试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单位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铜川市公安局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