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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西安市行政系统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2016-06-27 11:19:09 字号: | | 【 打印 】
  西安市行政系统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按照《陕西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公告》、《陕西省2016年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公告》安排,陕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西安市行政系统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以及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报考西安市行政系统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进入面试经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分组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
  1.面试时间:2016年7月2日(星期六)、7月3日(星期日)。每天分上午、下午时段进行。
  面试开始时间:上午8:00,下午14:00。
  2.面试地点:西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沣惠南路与大寨路十字向南100米路西)。
  三、注意事项
  1.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按照各职位安排时间准时到场。
  2.考生面试时应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单。
  3.按照面试当日上、下午分组,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上午7:00到达面试地点报到,上午7:30仍未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下午13:00到达面试地点报到,下午13:30仍未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凡安排在下午场次面试的考生下午集中,上午不需到面试地点。
  4.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附件2)。
  四、公布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
  7月4日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情况,同时公告体检工作安排。
  对于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该职位末位考生面试成绩若不低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不低于同一面试组织单位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面试成绩,则进入体检;否则,不能进入体检。
  对报考职位因录用计划较多而无法在单个考场单场次完成面试的考生的原始面试成绩,采取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形成考生的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用本职位考生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职位各考场考生面试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考生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该考生加权后的面试成绩。
  联系电话:029-86786926
  2.面试考生须知
  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附件2:面试考生须知
  1.抽签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抽签现场。
  2.考生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按要求统一封存。对面试封闭区域内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按考试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3.考生按预分组抽签确定面试次序。抽到1号签的考生代表本组考生抽取面试考场序号。
  4.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面试时由引导员按次序引入考场。
  5.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没有听清试题时,可以向主考官询问。
  6.考生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状况。
  7.面试时间为12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等候公布成绩。听取面试成绩后,考生应签字确认。
  8.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谈论考试内容;不得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或扩散面试试题内容。
  9.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对违反面试纪律者,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有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