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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省特岗教师招聘聘用合同管理工作通知

发布:2017-10-26 17:25:38 字号: | | 【 打印 】
  2017陕西省特岗教师招聘聘用合同管理工作通知已公布,陕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7陕西省特岗教师招聘聘用合同管理工作通知
各市教育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特岗计划实施县(区、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43号),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建立并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新机制,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4号)以及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17〕168号)精神,今年我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采取省级统一笔试,市县面试,公开招聘、县级管理为主的办法进行,共为10个市70个贫困县(区、市)招聘特岗教师4168名(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3385人、专科学历783人,统计数据及招聘名单详见附件1、2,含委托延安大学培养的“硕师计划”23名)。现就做好《陕西省2017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完善和发放《合同书》
  按照教师〔2006〕2号文件规定,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为保障双方权益,按照《合同书》第十五、十六条规定,经研究,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决定对特岗教师签订的《合同书》(一式4份)加盖省教育厅(省特岗计划办公室)公章后视为生效,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特岗计划办公室)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各执1份。请各地抓紧工作,务于10月20日前完成《合同书》的盖章和发放工作。
  二、认真落实好特岗教师工资和生活待遇
  (一)确保中央工资性补助足额发放。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科教〔2017〕25号)精神,中央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已经提高到3.46万元/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保证2013—2017年度招聘特岗教师享受提标政策,确保在职在岗特岗教师工资正常足额发放;高于中央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设岗的县区市政府承担。
  (二)多举措保障特岗教师生活待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陕教〔2017〕16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特岗教师周转宿舍等相关生活待遇保障工作,妥善解决特岗教师工作、学习、生活和思想上的实际困难。各县区市政府要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岗教师地方性津补贴、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商业保险除外)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各地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要将相应岗位的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
  三、重视和加强特岗教师的管理服务工作
  (一)积极为特岗教师专业成长创造条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加大对特岗教师的关心和帮扶力度,在工作和学习上多指导,思想和生活上多关心,确保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骨干选拔、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使他们安心从教、快速成长。
  (二)切实维护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权益。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全部入编,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其服务期计算工龄、教龄。
  (三)进一步加大对特岗教师的宣传。要加大对特岗计划和特岗教师的宣传,深入挖掘特岗教师的优秀典型,大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切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定期召开总结交流会和表彰会,认真总结经验,激励特岗教师专业成长。要通过多种举措,不断增强特岗教师的职业自信和使命感、归宿感,确保特岗教师安心舒心用心工作。
  各地在组织特岗教师招聘,加强管理和使用,宣传特岗典型事迹过程中,如有好的意见建议,请及时报告省教育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韩润社、续彦君,029—88668691,sxtgjs@126.com。
  原标题:关于做好陕西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聘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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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 西 省 教 育 厅
  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陕 西 省 财 政 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