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2019年上海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已未公布。根据2019年上海市的考试报名情况,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0:00至13日12:00,(点击查看:报名入口)笔试时间为2019年1月13日,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包含申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A类和B类两类试卷。其中,“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考A类试卷,“招考对象”为“不限”的职位考B类试卷。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农村建设管理》六大类。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上海公务员考试用书(免费赠送200+课时在线听课,2万道题在线刷题、200套真题在线模考)。同时,为了能让更多的考生了解上海公务员考试的相关公告信息,上海公务员考试网将2018年上海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有关内容发布在此,以便于考生快速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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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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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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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品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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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良好的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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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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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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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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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至2000年12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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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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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市公务员局批准,公安系统特警和优秀村居干部定向招考职位可放至大专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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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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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本市户籍社会人员报考本市公务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
2.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限具有本市户籍人员;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人员。 |
附: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机关(单位)批准同意。对采取定向招考方式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报考。
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机关(单位)批准同意。对采取定向招考方式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考生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单位进行报备,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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