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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市长宁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113人)

发布:2021-09-29 21:17:37 字号: | | 【 打印 】
  2021年上海市长宁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公布上海市长宁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3人,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10月9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方式。更多招考可以关注上海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sh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上海市长宁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长宁区开展2021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为:已经参加过上海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全市笔试平均成绩104.1分(部分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岗位除外),且未被全市任一事业单位录用的考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附件1《上海市长宁区2021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9:00至10月13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www.ecloudexam.com(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3.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岗位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4.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笔试成绩、个人信息材料、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三、资格审核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根据招聘简章中各岗位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审核的人员。

  现场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年度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单(可在上海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系统中获取)、本人身份证、报名信息表及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和要求,查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起。未进入资格审核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自行查询。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由高到低的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

  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分批在“上海长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hcn.gov.cn/rsj)“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 他

  1.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考生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防疫要求以报名网站后续发布通知为准,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

  2.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聘简章》(附件1)中关于工作年限、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相关证书等各项要求,以及招聘常见问答(附件2)相关内容。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市本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4.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政策咨询:22050755

  技术咨询:32504291*881或882

  监督电话:22050702

  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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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online/news_detail.zul?guid=f75bb824-7847-4a89-a66b-1a2579eab201&order=69097389c43fd0b36ef7944eba02e59b22456f20810e33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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