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2021年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已公布。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11月7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上海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sh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简称:上海市计测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大学本科学历,部分岗位需要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学位等要求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人数 | 学历 | 学位 | 最低工作年限 | 所学专业要求 |
压力计量 | 从事压力计量工作 | 1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不限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等相关专业 |
真空计量 | 从事真空计量工作 | 1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不限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等相关专业 |
环境与安全试验 | 从事环境与安全试验工作 | 1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不限 | 机械工程等相关专业 |
交直流仪器计量 | 从事交直流仪器计量工作 | 1 | 本科 | 学士 | 不限 | 测控技术与仪器等相关专业 |
机动车检测设备计量 | 从事机动车检测设备计量工作 | 1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不限 | 环境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在公告末附件下载应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命名应聘报名表及邮件主题,将应聘报名表发送至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招聘邮箱(邮箱地址:zhaopin@simt.com.cn),学历(学位)证明、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作为附件发送,谢绝来信、来访。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11月7日。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公告》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报名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通过筛选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其他对象不另行通知。
(三)考核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不低于所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面试人选。面试由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自行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1:1确定体检人数,并根据岗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公共信用记录、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等情况,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将拟聘人员等招聘结果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七)备案与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最终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形式要求,我院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来院考生,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考生一般应于考前14天前完成本人上海“随申码”注册申请,考核当天按要求出示“随申码”绿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随申码”为绿码的报考人员可以参加当天考核。
当天考生应自备口罩,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50798517
邮箱:zhaopin@simt.com.cn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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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11026/t0035_14033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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