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1年度公务员录取考试中,现有部分招录机关的职位存在空缺,或因机构编制和职能调整等原因需新增招录计划,将向2011年度本市公务员招录笔试合格考生,组织第二轮职位招录工作。
考生可以参加报考的条件是:笔试成绩应达到相应类别规定的合格分数线、符合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但是已进入本市第一轮招录工作考察、公示程序的考生不得报考。第二轮职位招录涉及的招录单位、招录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轮职位招录简章》。该《招录简章》将自7月11日10:00起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hacs.gov.cn/)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向社会发布。对《招录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考生可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
此次招考咨询电话:6437829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监督电话:64333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