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1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辽人社[2011]145号)要求,经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与考核、体检、审核和社会公示等程序,我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张舒循等10名毕业生签订了“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现已组织人员到岗。
这些人员将进行为期两年的基层服务,期间主要从事乡镇、村的农技、卫生、扶贫、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在服务阶段将享受工作和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专科生800元/月、本科生900元/月、研究生1000元/月,并参加基本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办理住院医疗商业保险。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录用公务员、报考高校硕士研究生和自主创业等方面也享受相关优惠条件。
同时,为确保“三支一扶”计划工作人员更好地服务基层,下一步我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走访慰问,以切实解决他们在服务期间生活、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