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杭州市积极实施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搭建“干部学习新干线”平台,采取公务员培训学分与个人年度考核、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双挂钩的培训考核办法,使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杭州市于2007年12月出台了《杭州市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6月修订下发了《杭州市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明确对公务员培训实行学分制管理,即把公务员在一年内参加各种面授和网络培训的结果折算成学分,以实名制形式,在年末用学分累计方式进行考核。公务员每人每年须完成不少于72学分的培训任务,处级干部每五年另需完成不少于180学分的培训任务。所在单位的公务员培训学分完成情况,列入该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公务员未完成全年培训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学分低于60分者,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称职”等次。全市90余个市直机关和13个区、县(市)全部实行学分制管理。
为配合学分制管理办法的实施,杭州市于2008年1月开通了“干部学习新干线”,集自主学习和培训信息化管理于一体。该平台拥有藏书达100万册的电子图书馆和1000余种期刊的电子阅览室,建立了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与技能训练、人文素养与科技博览和名师课堂等5个类别的课程中心,储备了1600余门的名师课程,全面实现了自主选学。全市4万余名公务员全部纳入“干部学习新干线”平台,成为实名注册学员。目前,学习平台点击率最高的课程学习时间已高达32万个小时。
杭州市还注重加强公务员培训的科学考核管理。为全市公务员开通学分查询系统,即时记录学习完成情况。每名公务员都可以自主查询自己的学习进度,安排个人学习计划。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可随时精准掌握本单位人员的学习情况,便于组织管理和督促检查。
杭州市还在“新干线”平台上开通“单位学习排行榜”,对各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进行公开通报,采用短信提醒、书面通知、上门走访等形式,督促按期完成学习任务。
2010年全市应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公务员共39693名,实际完成学习任务的占98.9%;未完成年度学习任务的占1.1%;对学分未达到60分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